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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打“小姐”他还掏出手枪镇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02:1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头戴鸭舌帽,身着黑色西服,身旁还跟着几个“小弟”。遇事时,他便掏出手枪镇场,大喝一声,然后带着众“小弟”安然离场——这不是港产警匪片中的某个镜头吗?不,这是去年12月12日晚,发生在晋江东石一娱乐场所的真实一幕。这个很拉风的“老大”名叫陈某,31岁,重庆人。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半。

  其实,陈某只是个“小混混”,在晋江一些赌场帮忙看场。不过为了显摆,也为了在打架或替人讨债时方便,他通过“按揭”,向一朋友买了一把银白色的小手枪和5发子弹。去年12月12日晚,陈某约了几个朋友到晋江东石一家KTV喝酒。为了“活跃气氛”,他特意叫了相熟的“小姐”杨某陪酒。席间,杨某不停地拿手机发短信,让陈某很恼火,他认为“杨某不敬业”,于是抓起酒杯泼了她一脸酒。而一旁的几个朋友见陈某不开心,随即也对着杨某拳脚相加,还逼她连喝了3瓶啤酒。

  陈某见几个朋友如此仗义,很是开心,但又担心“打了‘小姐’会被报复”,于是,他赶紧打电话,叫人将自己的手枪和子弹带过来。随后,他带着同伙准备离场。在四楼吧台,他们刚好碰到正在哭诉的杨某,以及赶来了解情况的KTV主管周先生和众多保安。

  “小妞,你干吗哭呢?”突然,陈某一个朋友借着酒意,上前捏了捏杨某的下巴,言语中充满挑衅。“别动手动脚的!”主管周先生上前劝阻,双方随即发生冲突。

  “保安不怕死吗?看你们的脑壳有多硬。”陈某侧着身子、斜着眼,不屑地威胁到。“不要动,他有枪!”周先生突然看到,陈某的腰间露出一把银白色的小手枪,枪口正对着大家。接着,陈某带着众“小弟”安然离场。

  晋江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在了解到嫌疑人持有手枪后,警方随即封锁东石各主要路口,并对辖区的出租房展开搜捕。次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一出租房内,抓获了陈某等人,并缴获手枪、子弹等。经鉴定,陈某持有的手枪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一定的杀伤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时,他还结伙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因此又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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