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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陕西省国土厅否决法院判决,最高法表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02:2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针对广受社会关注的陕西省国土厅否定法院判决一事,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行政部门不能够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这是前天上午,最高法在召开《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果敢问题的意见》新闻发布会时透露的。

  前天上午,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向媒体通报了最高法与19个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情况。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有记者问最高法对于陕西省国土厅否认陕西两级法院判决有何态度?孙军工明确表示,陕西省国土厅如对法院终审判决有异议,可以申诉、申请再审等,走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而不能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

  ■新闻回放

  今年7月17日,陕西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职工和波罗镇樊河村民发生群体斗殴,造成双方51人受伤。事件的起因缘于矿权纠纷。2000年煤矿换证期间,该县波罗镇北窑湾集体煤矿被山东淄博人李钊,通过私刻公章、涂改采矿变更申请书等手段,获取了省国土厅新的《采矿许可证》。樊河村村民联名要求有关部门给予更正,有关部门上报到省国土厅后,省国土厅一直未更改。

  村委会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榆林市中院判决省国土厅败诉,省国土厅向陕西省高院提出申诉后被驳回。此案至今两年有余,但省国土厅拒不执行判决,致使价值数亿元的集体财产归于个人名下。今年3月1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会议决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群众的不满导致事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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