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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剧吐 孕妇卫生站输液后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卫生站属于超范围经营 家属要索赔60万遭拒

  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重庆打工仔夏凡和女友未婚先孕后结婚,新婚第13天,妻子段凤妊娠剧吐,到大朗镇沙步第二工业区卫生站就诊,输完液回家后仍然呕吐不止,被送往黄江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夏凡向卫生站索赔60万元,但卫生站只愿出4万元的人道主义赔偿。

  卫生站输液6小时后死亡

  重庆打工仔夏凡在大朗镇沙步第二工业一家工厂做工。今年3月,夏凡的女友段凤怀孕了,6月7日,夏凡和女友奉子成婚。

  6月30日上午8时许,夏凡成婚后的第13天,段凤连续多天出现恶心和呕吐等妊娠反应,最后还吐了血。在婆婆的陪同下,段凤前往沙步第二工业区卫生站就诊。医生简单讯问一下情况后就给段凤输了氨基酸、葡萄糖和维生素等液体。

  6月30日下午4时许,段凤回到家中吃了一点稀饭,不久又出现了呕吐。当晚10时许,段凤晕倒在洗手间里,被送往黄江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孕妇死于水电解质紊乱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沙步第二工业区一生站的经营范围只有内科、外科和儿科。针对死者家属认为卫生站没有对死者进行尿液或血液的化验才导致死亡的说法,卫生站负责人李先生说,卫生站没有条件进行化验。

  事后,大朗镇沙步卫生站向广东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报告称,段凤的死亡不是因为药物过敏也并非其他疾病造成,主要是因为妊娠剧吐导致机体大量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致心肺功能衰竭死亡。

  报告认为,对于妊娠剧吐患者的治疗原则,除了补充维生素、氨基酸、葡萄糖外,还应依据化验结果,补充电解质钾和钠,以纠正体内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

  家属索赔20万元遭拒

  昨日,夏凡告诉记者,他认为卫生站属于超范围经营,对这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索赔60万元,但卫生站觉得太高不可能赔偿。经过村委会数次调解后,夏凡把要求降到了20万元,“一尸两命,这是最低的要求了”。

  昨天下午,夏凡和卫生站负责人再次进行了调解,卫生站最终只愿意支付“4万元的人道主义赔偿”。卫生站负责人李先生说,他们如果不同意这个条件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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