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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04:10  重庆时报

  

重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面启动

  据重庆日报消息昨天,我市召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面启动。市长黄奇帆在动员会上下达“创模”攻坚令:2010-2011年,开展创模攻坚工作并实现基本指标达标;2012年全面达标;2013年通过验收。

  26项指标 我市有11项不达标

  黄奇帆说,重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牢记中央交给了重庆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任。

  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创模”工作时间表,时间紧、任务重。黄奇帆说,对照26项考核指标,我市有11项不达标,其中4项难度较大。

  一是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须占全年天数的85%,达到311天以上,去年我市满足优良的天数达到303天,离“创模”要求尽管仅差8天,但受地理条件和资源禀赋等制约,在现有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蓝天,难度都不小;二是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无劣五类水体,目前我市纳入考核的22条河流,只有8条水质满足要求,还有14条次级河流需要治理,难度较大;三是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达95%以上,且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目前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还未达到,垃圾收运系统还不完善,需要建设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四是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大于85%,我市2009年满意率为76%。

  主城不得引进高污染的行业

  黄奇帆说,市委、市政府已下达了分年度创模任务,各区县和部门要各负其责,重点抓好六大任务和八大工程涉及的2300多个项目。在四个方面要抓好落实,一是要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今后,主城不得引进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的行业,一律禁止新建冶金、钢铁、炼焦、火电、水泥、电解铝和化工等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工业企业;在长江、嘉陵江主城区段及其上游,严格限制沿江建设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工业项目,禁止建设可能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要强化节能降耗减排工作,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减排示范区和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年底全部完成重钢环保搬迁任务。

  二是要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对完不成任务的,市政府将进行问责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要着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主城两江四岸散排污水口要进行集中整治。

  四是要着力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环保实绩考评党政一把手

  黄奇帆特别指出,要将“创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并将创建工作实绩作为区县年度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评内容,相关区县和市级部门每一年向市委、市政府报一次总账。

  截至2010年5月,全国已有67个城市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黄奇帆在动员会上讲话

  本报记者 李文彬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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