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09年,江北区某条马路开设了一个临时场,当时说只存在几个月,但直到现在还没取缔,费用照收。
“临时占道停车,这个临时,究竟有多久?”昨日一开始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就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个在草案中没有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雅棠也说,也许当时设临时占道停车场时,有必要。但当条件改变了,临时占道停车场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但是这个临时占道停车依然摆在那里,费用照收。临时占道停车场,设时有人管,取消就没人管了,一设就几年、几十年,成了长期的停车场。”王洪华说,“临时不能天长地久”,设立占道停车场时,向社会公示的内容中,应该明确临时到底是多久。
陈雅棠还建议,在临时占道停车场就应该立一个公示牌:什么时候设立、什么时候取消,经营管理主体是谁,“让全社会都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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