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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孩子父母双亡,能否被收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06:44  山西新闻网

  编辑同志:

  我亲戚的一个孩子现在16岁了,正在读高中。他的父母在一起车祸中身亡,他如今成了孤儿。我想将其收养,可听别人说,孩子的年龄已经超过了收养的期限。请问,法律上对收养有年龄上的限制吗?这个小孩我能否收养?

  张秀红

  张秀红同志:

  收养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进行抚养,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收养法》根据收养行为的性质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之一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只能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成年人或者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被收养,即使这种收养经过了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但是,为了有利于收养关系的稳定,考虑亲属间关系的特殊性,收养法第7条和第14条作了特别规定,即发生的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收养和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可以不受被收养人必须是未成年人的限制。因此,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收养和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中,成年人可以为被收养人。根据来信,你可以比照《收养法》的规定,并结合你们的亲戚关系,确定能不能收养这个孩子。

  本版法律顾问 李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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