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江西男子陈某受广告公司雇佣为小区店面更换招牌,哪知安装中突遭电击,从脚手架上摔落至地面,送医院医治无效去世(本报7月1日曾报道)。记者昨悉,在武昌区司法局南湖司法所的调解下,陈某家人最终获得34万元赔偿。
6月30日下午,陈某等人正在武昌南湖花园松涛苑小区统一更换店面招牌。当时,几名工人分别站在活动脚手架的上层和下层,陈某和一同伴站在距离地面1.8米的下层。正在安装时,陈某和同伴却突遭电击,被甩出摔落在地面;陈某头部着地,当时就不省人事,被紧急送往医院,可惜抢救无效身亡。
其亲友来到武昌区司法局南湖司法所,要求调解并申请法律援助。南湖司法所积极与广告公司沟通,告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记者叶纯 通讯员刘静、余晓伟 实习生陈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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