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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五帮一”模式防止脱管漏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07:34  法制日报

  2008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在全面总结包头、兴安盟、通辽和鄂尔多斯4个盟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试行了社区矫正工作。截至今年6月,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400余名,累计解教5500余名,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从自治区到各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健全了四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了办公室,兴安盟、通辽、包头、鄂尔多斯及巴彦淖尔等盟市还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在每一个司法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做到了大事小事有人管,强化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助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着力在打造一支专业化、年轻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上下功夫。一是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切实使司法所能够承担起社区矫正职能,同时选拔一批年富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热爱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到司法所工作;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吸收了一些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和有一定政策水平的退休人员、法律工作者、教师、大专院校学生和村(居)委会干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组织地帮助教育社区矫正人员。

  根据自治区辖区面积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人口流动性较大,特别是农牧区居住相对分散的特点,积极探索具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法。对纳入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全部采取“五帮一”的矫正模式,即每一名服刑人员都有一名家庭成员、一名社会志愿者、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名派出所民警和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有效地解决了脱管漏管。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推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方法,引进心理矫正工作。赤峰市红山区积极推动心理测评方法,运用《社区服刑人员综合状态评估指标体系》量表对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回归社会趋向等风险状况进行综合定性分析;通辽、乌海等盟市积极推动利用GPS定位技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对他们的活动范围、所处位置实施有效的跟踪记录,实行网络动态监控,并借助网络信息平台、手机短信进行思想教育,建立网络化教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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