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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大体制机制创新上寻求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08:09  深圳特区报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深圳之所以能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瞩目的改革开放的样板,是因为深圳在体制机制上的大胆创新和突破,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建立和完善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面向未来的30年,深圳如何继续在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创新,成为深圳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

  30年前,蛇口的改革开放打响了深圳开发开放的第一炮,30年后,深圳将前海片区的开发开放列为深圳再出发的重要节点,成为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和增长极,成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我认为,前海片区开发应在体制机制上寻求新的突破,主要在深港合作体制机制的创新、法律管辖制度的创新、开发管理体制的创新、企业运营管理体制的创新以及行业管理规则的创新等五个方面。

  第一,深港合作体制机制的突破和创新。前海片区定位为深港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示范区,就是要发挥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优势,充分利用前海片区的地缘和交通便利优势,与香港共同拓展现代服务业市场,成为具体落实CEPA发展内地与香港更紧密关系的先导区。深港合作的体制机制,可在《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内构建,设立粤港合作联席会前海片区开发专责小组,由深港两地政府组成协调领导机构,共同主导、统一规划,实现共同管理、共同收益。政府主导的共同合作开发体制,在我国已经有先例,如苏州工业园由中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合作开发建设。在我国跨境合作中,由政府来主导也成为一个重要探索方向,比如,广西泛北部湾合作提出的“南宁-新加坡走廊(南新走廊)”由参与的东盟国家共同开发,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也提出两岸合作新模式,即“两岸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开发理念。

  第二,法律管辖制度的突破和创新。前海片区重点发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和总部经济为主导的高端服务业,必须创新法律管辖制度,打造适合高端服务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法律管辖制度的创新可从两条路径寻求突破。一条路径是,可直接借用香港的法律框架,在前海片区建立独立的民商法制度,可设独立的法庭,或者允许在前海片区所有的民商事纠纷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管辖法院。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能迅速崛起,与其有自己独立的法律框架和司法机构(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庭)分不开。另一条路径是,将前海片区的某一特定项目开发租赁给香港,在租赁区直接使用香港的法律管理,在珠海横琴岛的开发中,就是把横琴岛1.09平方公里作为澳门大学新校区,与其他区域实行分线管理,由澳门特区政府按照澳门法律进行管理。无论是那一条路径,借用香港的法律管辖,在深港合作的过程中已经有过成功的案例,比如深圳湾口岸,就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所设港方口岸区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这个模式可以直接在前海片区中运用。

  第三,开发管理体制的突破和创新。在开发管理机构上,可由深港两地政府共同组成“前海管理局”,如香港机场管理局模式一样,可成为法定机构,在前海片区专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前海片区的统一规划,体现政府主导。美国纽约和新泽西洲共同成立的“纽约新泽西港务局”,就是由两地政府组成的开发建设行政机构,主导包括空港、海港、公交、陆路桥梁及隧道的规划和建设。政府可以主导规划和制度政策,但在开发的主体上,并不一定是政府,而是可以让业主来开发,包括香港方面的私营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参与,这方面伦敦的金丝雀码头(Canary Wharf)是一个成功的案例。伦敦市政当局在金丝雀码头引入私人开发商——金丝雀码头集团,将原本衰落的港口码头开发建设成为金融区,金丝雀码头容纳了8万多就业人口,占英国伦敦金融城金融业创造GDP的15%。

  第四,企业运营管理体制的突破和创新,包括企业的注册、税务、资金、人员流动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迪拜的国际金融中心(DIFC)充分借鉴了香港的自由港制度,在政策制度上对投资者有巨大吸引力,例如外资可以100%控股,实施零所得税和营业税,无外汇管制,资本及利润可100%汇回,建立美元为主的交易体制等等。前海片区的政策制度设计,可以借用前海保税港区的政策,将有关优惠政策移至关外。前海保税港区一期工程已封关运作,这里本身是一个朝自由贸易区方向发展的保税港区,主要发展仓储、物流、加工、转运等业务。在通关方面,在前海片区汇集机场、港口和高速铁路的综合型交通枢纽设立有关口岸,借鉴深圳湾口岸的模式,将香港的口岸引入内地,实现“一站式”检验,简化通关手续,方便人员的往来。在资金方面,在人民币不能完全自由兑换的时期,争取人民币国际化的试点,允许香港的离岸金融机构到前海片区设立分行,也允许内地的金融机构在前海片区设立离岸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拓展银行卡、消费信贷、投资理财等个人金融业务,促进跨境消费和跨境投资。

  第五,行业管理规则的突破和创新。可以借用香港港铁公司经营深圳地铁四号线的模式,在准公用基础设施方面,比如电信、医疗、教育等方面引用香港的管理经验,创新高端服务业所必需的一系列城市功能的配套服务环境。在会计、法律、估价、培训、考试等专业服务业方面,采用香港的监管制度。

  总之,前海片区开发应在体制机制上大胆突破、创新发展,借鉴香港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架构,实现与香港的全面对接,提升深港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使前海片区成为深圳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的先行区。

  (作者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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