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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俩“老赖” 一个投标时受限一个被警方追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11: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 泰安一家赖账的建筑公司,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在法院判决后,泰安某建筑公司仍拖欠农民工60余万元拒不支付,泰安市中级法院及时将此情况向建设、交通等部门通报。因而,这家建筑公司再在市政工程、道路建设中参加投标就受到了限制,于是该建筑工程公司立即如数向农民工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另外,在执行联动机制中,公安部门对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泰安新泰市的董某在其担责的交通事故中,被判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董某一直拖着不执行,并涉嫌构成拒执罪且下落不明。为此,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董某的下落,将其列入网上追逃人员名单后,仅用一周时间就查到董某打工地点,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当日将其控制,最终董某全部履行了40余万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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