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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元赔偿新标准贵在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12:46  新闻晚报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7月20日透露,将于近日印发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明年起,将在高危行业和企业,试行全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新标准实行后,加上丧葬费和安慰金等,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能获得60万元补偿金,比原来提高近三倍。 (7月21日 《京华时报》)

  多年来,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矿难的频发,已成为国人挥之不去的阴霾。而除了事故本身,遇难者的低价赔偿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安监总局从维护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的一次性赔偿标准,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一方面,提高赔偿标准,让企业 “死不起人”,无疑对高危行业和企业将产生震慑作用,推动高危行业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率;另一方面,相对高额的赔偿能给受难家属的生活提供一定帮助,这也是维护劳动者尊严的表现。

  从以往的实践来看,好的制度如果没有好的执行,那只能停留在纸面上。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不落实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比比皆是,劳动者因工伤残维权无门的事情也并不少见。据法律规定,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因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往往还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在繁琐的工伤赔偿程序面前,劳动者明显势弱。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不得不关注的是,高额的工伤死亡赔偿新标准出台后,如何真正落实到工伤死难者家属手上。这就需要有一系列的相关配套措施来确保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能依照新标准认真履行工伤认定与赔偿程序,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工伤权利。

  因此,新标准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正视以往这些事例中的 “短板”,提高弱势一方的博弈能力,使他们能与资方对等对话。一个比较直接的方法是,管理部门把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认定及赔偿放在同一个层面处理,减少程序、缩短维权期限,降低维权成本。另一方面,借鉴许多保险公司的制度,在重大生产事故发生后,劳动保障部门可否主动积极介入,把办事阵地前移,及时确认工伤赔偿涉及对象和范围,方便家属咨询和维权。在这些措施之前,推广强制性工伤保险,也是一条治本之策,能最大限度减少用人企业负担、也能避免事后不认账引起的种种纠纷,对于政府也能减轻作为 “总兜底人”的压力。

  当然,落实工伤赔偿各种待遇,最终还需依仗政府职能部门有力监管。在这点上,不妨考虑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与地方党政干部的乌纱帽绑在一起,让确保劳动者安全生产成为地方工作的一项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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