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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养廉以防罚款创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14: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琛报道:“为了减轻财政压力,鼓励增收节支,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对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经费事实上仍参照罚没返还的办法。”广东省政协委员建议提高执法人员收入,高薪养廉。省财政厅近日对此答复称:暂不采纳建议,并将计划在全省范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政协委员建议:

  对执法部门高薪养廉

  今年广东两会,广东省政协委员欧先伟递交提案,建议杜绝罚没返还的做法。欧先伟说:“罚没收入是一些地方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在这样一种运作机制下,一些执法部门各施各法,运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创收的情况日益严重。”欧先伟举例说,一些地方交警通过加大上路检查和处罚力度、电子警察拍照等方式罚款创收,有的地方甚至制定罚款任务。

  欧先伟建议,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根据往年的实际经费开支情况,在公安等重要执法部门在经费预算上提供充分的保证,确保其日常办公经费的开支,并加强审计,监督其按规定使用经费。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减少其腐败动力,增加其腐败成本。

  省财政厅答复:

  单独提高待遇会不公

  对此,广东省财政厅近日作出答复称,广东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要求对执法部门所需的办案费用补助和专项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由执法部门每年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报同级财政厅审核后下达,确保执法部门正常运作经费,并严禁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罚款任务或罚款与单位经费挂钩。

  据介绍,目前,全省已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化、透明化,细化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处罚的不明确性,堵住其通过执法合理创收以弥补经费不足的借口。目前,中山、惠州等部分地市,已经在进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待成熟后将在全省推行。

  对于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待遇,减少其腐败动力的问题。答复中提到,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以及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同级政府负责同级公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为保证欠发达地区正常运转和工资发放,省财政在转移支付中已予以充分考虑。目前,各地都实行了统一发放工资和待遇,不宜单独提高执法人员的待遇,以免产生新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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