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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高利贷赌博无力偿还杀死债主 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16:27  红网

  红网怀化7月22日讯(通讯员 张杰峰)因无钱偿还赌博所借高利贷,在债主催要途中,趁其不备持刀将其杀死。近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43的张志元系湖南省会同县黄茅乡白羊村人,平时喜欢赌博。2009年10月中旬的一天,张志元在赌场向放高利贷的洪江区人罗某借款4000元,并约定每天利息200元,几天后张在赌场将钱输光。

  2009年10月19日,张志元连本带息向罗某写了一张金额为5400元的借据,约定在2009年10月29日之前还清借款。之后,罗多次向张志元催还借款未果。

  2009年11月14日9时许,罗再次来到张志元家向张催计借款,张不在,就对张的母亲粟某讲“如不还钱,就把张志元打做残废”,张听见后即从自家厕所出来。罗要张必须当天还钱,否则要张一起到洪江区去。张因无钱偿还,答应与罗去洪江区,并提出从其屋背后茶树林的小路走。当两人行至蒋家冲“妇女山”一茶山时,罗由于毒瘾发作,蹲下准备注射海洛因。张见四周无人,遂趁罗不备,将罗裤腰上的杀猪刀抽出对罗连捅五刀,致罗当场死亡。随后,张志元将罗某的尸体就地掩埋。经法医学尸体检验,罗系失血性休克致循环衰竭死。

稿源:红网 作者:张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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