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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警方对小南沟煤矿矿长等人采取强制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17:38  国际在线

  记者22日从陕西省韩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韩城警方已于21日对发生矿难事故的小南沟煤矿矿长郭云刚等人采取强制措施。

  7月21日,韩城市公安局已经依法对新鑫矿业公司小南沟煤矿矿长郭云刚、生产矿长孟宪宝、安全矿长邢伟、技术总工张荣卫等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对新鑫矿业公司小南沟煤矿法人代表郭云彦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目前,韩城“7·17矿难”遇难矿工家属已经抵达韩城,相关赔偿及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7月17日20时10分左右,陕西省韩城市小南沟煤矿发生事故,造成28名矿工遇难。(储国强 刘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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