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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坚决取缔8种社团乱收费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18:06  兰州晨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 实习生马钧禹)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7月2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该委决定自本月底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收费治理规范工作,坚决取缔8种乱收费行为,社团收入也不得用于发放各项补贴。同时,严格规范社团收费行为,严禁强制入会。

  坚决取缔的8种乱收费为: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培训、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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