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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网络论坛纳入举报线索来源”是一个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01:03  红网

  重庆市检察院21日对外披露,该院近日试行《网络举报(控告、申诉)信息处置试行办法》,当地检察机关将把各大网络论坛的举报信息作为举报的重要线索来源,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办法》规范了对网络举报、控告、申诉的收集、处理、回复工作流程,以及问责程序。(7月21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群众举报已经成为打击犯罪的重要途径。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介绍,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70%以上。今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就是“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可见,“依靠群众”也是反腐工作的一大法宝。

  但是,由于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群众更愿意选择匿名举报的方式。数据显示,上海市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收到的群众匿名举报有1725件,占72.2%,而群众署名举报仅645件,占27%,连总数的三分之一都不到。《人民论坛》2009年做过问卷调查,对“您认为哪个渠道最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一问题,69%的受访者选择“网络”,12.7%的受访者选择“传统媒体”,7.2%的受访者选择“公民组织”,只有2.5%的受访者选择“信访”。可以看出,通过网络匿名实施监督权,是大多数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普及,网民对腐败官员的监督作用日益凸显,很多腐败分子都是由于网上曝光而落马,很多群体事件也是由于网络的推动而得到公正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络正在加快我们的法制化进程。也正因如此,才有某些贪官发出“要是没有网络该多好”的感叹。可以说,网络在反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经不容任何人忽视。

  但面对网络舆情,很多地方政府并不能正确认识。有的对网上的声音不管不问,有的视网络为洪水猛兽,想方设法进行封堵。而重庆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去年以“重庆网警”、“重庆检察”等“实名”在论坛上注册,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正面引导舆情,收到了较好效果。如今重庆市又将网络论坛纳入举报线索来源,无疑又前进了一大步。

  当然,凡事有利必有弊,网络的快捷性、匿名性也使得一些谣言得以快速传播,造成恶劣影响。但这并不仅是网络的错,在现实当中,照样会有谣言流传,照样会有诬告诽谤。正如网友评论的那样,上世纪30年代没有网络,阮玲玉同样因不堪谣言的压力而自杀,可见网络并不是谣言的真凶。相反,如果官方能够在网上建立起有足够公信力的快速反应机制,还能有效地阻止谣言的传播。

  截至2010年4月底,我国网民人数已达4.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28.9%,网络规模居世界首位,我们已经具备了网上反腐的条件。网民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力量,不可忽视。充分发挥网络的正面作用,把网络的声音纳入反腐败的轨道,正是与时俱进工作作风的最佳诠释。

稿源:红网 作者: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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