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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大代表专职化不妨尝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01:05  郑州晚报

  □晚报评论员 李记

  近日四川省罗江县设立专职人大代表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相较于基层人大代表专职化改革的萌动,全国人大常委会略显低调。7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表示,目前只是理论界有些探讨,全国人大对此问题尚无研究或改革意向。(7月22日《中国新闻周刊》)

  人大代表专职化试点改革缘何引发强烈关注?简单分析不难发现,原因大致有二:其一,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在基层,人大的职能呈现弱化的趋势,已经引发了公众的担忧;其二,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官员代表比例太大、来自基层的代表太少,屡遭诟病。

  这种状况下,人大代表专职化改革,某种意义上担负着双重效用。一方面,诚如报道中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所言,人大代表专职化是政治改革的一个方向,有利于“建立越来越民主、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另一方面,应该认识到的是,人大代表专职化的过程,也是降低官员和利益相关者代表比例的过程。

  更为重要的是,人大代表专职化能有效规避当前一些地方人大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比如说,可以克服一些人大代表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深入基层了解和听取民情民意的状况;比如说,在“专职”人大代表设置后,民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也就有了顺畅表达的渠道、机会与空间。同时,因为对民情民意有深入细致的体察与了解,人大代表在给出提案、进行表决时,也就不至于因为“不接地气”而陷入茫然与尴尬的境地。

  但因为目前尚无可遵循的制度支持和立法支撑,人大代表专职化改革只能采用渐进的方式进行。诚如中央党校教务部常务副主任侯少文在报道中所言:比较务实的做法是先从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的常委会委员专职做起,有条件的地级人大也可以试行,让一部分代表先专职起来。

  当然,最为重要的是,人大代表专职化的进行,必须以重新强调“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的定位。正如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所言:要让人大“能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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