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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工程有了“绿色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02:25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22日讯(记者黄强)我市确定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绿色通道”。校舍安全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发放等将直接下放到各县(市)、区城乡建设部门,相关环评文件审批权限也下放到各县(市)、区环保部门。

  日前,市政府就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绿色通道”下发通知。市规划部门对符合规划、用地等要求的新建、改扩建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要从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市气象部门负责加快办理校舍安全工程防雷行政审批。市公安消防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消防安全审验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加快办理审批的同时,对资料不全但可在办理过程中补齐的重大建设项目要先予受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原址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安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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