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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气的出租车涨5毛,烧油的咋也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02:25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22日讯 (记者张娜)根据市物价局下发的有关通知,车用燃气自今天零时起加价,出租车同时加收0.5元燃料附加费。今天,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开始向市区出租车发放燃料附加费标签,要求司机凭车上粘贴的标签收取燃料附加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市民对此提出质疑:“烧气的出租车涨 5毛,烧油的咋也涨?”

  根据市物价局的通知,考虑到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对出租行业造成的影响,确定市区客运出租汽车同时加收每乘次0.5元的燃料附加费。同时,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将燃料附加费标签贴在车内明显位置,还要向乘客出具票面金额为0.5元的“山东省济南市客运出租车专用定额发票”。根据这一通知,市客管中心从今天起向8043辆出租车发放燃料附加费标签。市客管中心要求,出租车司机将燃料附加费标签粘贴在驾驶操作台的右下方醒目位置,一车一签,无标签者一律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收取燃料附加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有8043辆出租车,其中约有6000辆“彩的”,另外为“白的”。所有“彩的”和大部分“白的”都加装了燃气设施,但仍有少部分“白的”为纯燃油车。这部分纯燃油的出租车也能获得燃料附加费标签,意味着其收取燃料附加费也有合法依据,对此,部分市民提出质疑,认为不烧燃气的出租车“搭车涨价”有乱收费嫌疑。纯燃油车与此次车用燃气涨价并无关系,不区分燃油、燃气而允许所有出租车收取燃料附加费的做法不妥。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如果他乘坐了纯燃油出租车而被收取了燃料附加费,会考虑拨打物价监督电话12358以及出租车服务热线96576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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