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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力促整治非法行医

  “以前对张胜荣父子这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我们一般也就没收他们的捕鱼工具,批评教育一下,基本不会作为犯罪案件移送,没想到他们还真被判了刑……”日前,江阴市农林局渔政管理站的李强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感慨地说。张胜荣父子因在长江禁渔期实施捕捞行为,虽然数额较小,但已满3次,属情节严重。按照江阴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中的报备制度,江阴市检察院侦监科的干警在例行审查中发现农林局仅对此案作了行政处罚,遂要求农林局将此案移送至江阴市公安局。据统计,2009年,该院共接受并审查各行政执法机关报备的行政处罚案件100余件,其中主动介入和对备案的案件进行重点审查的25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件,法院均已作出判决。

  自2005年起,江阴市检察院就开始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联系的规定》、《关于加强执法联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由分管副检察长为主任、侦查监督科科长为副主任的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江阴市检察院先后与35个行政机关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报表报送制度、信息情况通报制度、检查查询制度、处罚备案制度5项制度。这些制度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检察机关有时还能直接帮我们解决一些工作中碰到的难题,比如说对非法经营的罪与非罪的认定问题,对提高我们的执法水平很有帮助。”江阴市烟草专卖局的一位负责人在2009年上半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的例会上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参加联席会议,江阴市检察院对行政部门执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据法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予以帮助。如该院联合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对法律法规进行研讨,从源头上提高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水平。仅2009年,该院侦监科就先后9次到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林局共同学习、讨论刑法、刑诉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受到行政机关的欢迎。

  为了使行政执法监督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内发挥有效作用,该院要求承办人将两法衔接的工作机制与日常办案中的风险研判机制紧密结合。2009年,该院侦监科科长陈卫东在听取一起非法行医案的汇报时,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两年中已是第二次犯罪,他敏感地意识到,这与卫生部门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有关。于是,马上组织人员开展调研工作,并将调研结果以报告形式提交给了市政法委。2009年11月13日,由政法委组织的“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会议在市卫生局召开,参加会议的政府法制办、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从各个方面对查处非法行医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部署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的时间、步骤,促进了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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