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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

  本报讯 (记者 刘浏) 昨日,记者获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省发改委)“三定”方案正式确定。省发改委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牌子。省发改委同时负责管理四川省粮食局、四川省能源局。

  省发改委职责调整事项包括:将原省物价局的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州)、县(市、区)政府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将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省能源局。将省金沙江水电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给省能源局,不再保留省金沙江水电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根据主要职责,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7个内设机构,即27个内设处室。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面,省发改委机关行政编制255名。其中:主任(兼省物价局局长)1名、副主任4名。保留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的如下机构:四川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四川省攀西地区资源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四川省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及其综合处。四川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将原省物价局直属单位连人带编整体划给省发展改革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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