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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挖坑致人损害施工方担侵权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03:20  京华时报

  李先生问:我儿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掉进大坑里去了,我要找哪方赔偿?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邱彩霞律师解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报记者李慧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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