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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1

  天花板渗水谁来负责?

  问:楼上业主的地板渗水到我家,房间天花板都发黑了,楼上业主拒不负责,去年我们只好自己维修,今年又渗水了,而且更加严重,甚至要拿脸盆来装水,开发商和楼上业主都不愿意负责,我应该怎么处理?

  答:对于这种情况,你应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法院一般要委托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对于损害原因进行鉴定,时间较长,鉴定费你得先垫付,将来由侵权人承担,当然你最好留下证据,也就是你房屋遭渗水变黑的证据。

  2

  离婚后还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问:我和爱人离婚了,以前的房子是贷款买的,现在房子协议归女儿所有。由于女儿年纪小,抚养权归我,我想再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子,不知道是否可以?

  答:协议归你女儿的那套房子如果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就得等贷款还清满一年后,才可以继续。如果那套房子不是用公积金贷的款,也就是说没动用公积金,那么你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可以的。

  3

  开发商加收装修费合理吗?

  问:我在2006年签了某楼盘房子的认购协议,一次性付清房款。等了4年多,终于可以签合同了,但现在开发商要加收每平方米1500元的装修费,而当时的协议没有说明是毛坯房还是精装房,我想要自己装修,但是开发商拒绝签约,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答:《认购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是独立有效的合同。《认购协议书》签订后,开发商的义务是在约定的期限内为购房者保留约定的房屋,购房者的义务是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从合同的角度说,开发商要求加1500元/平方米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带来的损失。

  (以上问题由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唐全洲律师解答。文/记者蒋幸端)

  4

  楼上乱扔垃圾怎么办?

  问:我是二楼的住户,买楼时开发商赠送了一个露台给业主使用,楼上有些素质较差的业主常往二楼露台扔生活垃圾。

  我多次向管理反映也不能起效阻止,请问我应如何采取法律来保护我个人基本权益?

  答:露台属于公共部分,属本栋业主全体管理和使用,其中某些业主的不当使用对其他业主的使用及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的,属于侵权行为。(文/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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