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毛光勇、特约记者蔡翔)拖欠农民工工资、违规拆迁、拆迁补偿不到位……一旦发生这些问题,当事工程建设企业的违纪违法或失信行为将被公布上网,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3年之内不得在黄石承揽工程建设项目。
黄石市纪委近日通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介绍,2008年至今,黄石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0起,其中90%以上都是围绕决策权、审批权和资金管理使用权发生的。今年3月起,黄石着手构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所有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都被纳入诚信体系,并对其他的各类行为进行诚信评定,如果出现违纪违法或者失信行为,经查实后一律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进入“工程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3年之内不得在黄石承揽工程建设项目。
据了解,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诸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都将被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主管部门将依照信用评价体系严格审查工程建设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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