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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美国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严厉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影响立竿见影。三大信用评级机构通知客户,今后新发债券的正式文件中不能出现它们给出的信用评级。
根据美国总统奥巴马21日签署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发债机构不得在未征得评级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在债券产品文件中引用评级机构观点。另外,评级机构将为评级质量承担法律责任。
为减轻法律责任,标准普尔评级公司、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和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上周通知客户,今后新发债券时不能在文件中引用它们给出的信用评级。
《华盛顿邮报》援引批评者的话说,这一举措将实际上关闭新发资产类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对基于消费者贷款的债券至关重要。法律规定,这类债券的正式文件中必须包含信用评级。
据《华尔街日报》数字,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学生贷款和信用卡的关联债券市场规模达1.4万亿美元。
美国市场本周没有新发资产类债券。而发债机构上周新发并卖出30亿美元类似债券。美国证券化论坛执行董事汤姆·多伊奇说,数家机构将“无限期”搁置债券发行。
评级机构先前警告,如果法案纳入评级机构问责内容,它们将撤出部分市场。
众议院金融机构委员会成员、共和党人斯潘塞·巴克斯说:“这项条款将使证券化市场瘫痪,而这一市场为中小企业及其创造的就业岗位提供大量信贷。”
评级机构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成为众矢之的。它们对许多债券过分粉饰,尤其是那些基于次级抵押贷款的复杂证券和债券。
根据奥巴马签署的法案,评级机构的投资建议将在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正式文件中等同于“专家”。这将使证券机构为评级承担法律责任,意味如果某款债券表现不如评级描述,评级机构将比以前更容易惹上官司。
先前法律规定,评级机构在正式文件中的地位类似媒体,其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金融监管法案中许多条款不同,信用评级机构的问责条款在奥巴马签署后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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