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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蛀虫”科长获刑10年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麻玉国)在参与南水北调中线大坝加高工程期间,利用职权大肆贪污的张某,因犯贪污罪,日前被丹江口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查明,今年39岁的张某原系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第五分局职工。2005年8月至2008年1月,他在任该单位的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从购货单位提高购货单价、虚开发票回单位报销、盗卖单位柴油等手段,共贪污公款457730元。张某用这些钱,用于个人购房、日常生活等开支,还借给他人做生意。去年10月,其被丹江口市公安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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