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讯(记者蔡艳荣)7月22日记者了解到,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因特大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说理释法,仅用两天时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数额达56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一场即将矛盾激化的诉讼纠纷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6月25日10时50分,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与天山大街交叉口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张某及其妻女等三人全部死亡的严重后果。受害人一家四口,只留下一个10岁的孩子。受害家属情绪极不稳定,纠集亲属近百人在事故现场围堵,造成不良影响。
7月7日,死者父母、岳父母等十余人到该院立案庭咨询,欲起诉对方。该院立即起动诉前调解程序,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使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56万元,原告主动撤回起诉,其它互不追究。原告拿到赔偿款后,专程到法院送来感谢信和牌匾,对法官司法为民的行为表示感谢。案件的妥善处理,使一起已有群体上访苗头的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既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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