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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支付上限提至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08:17  燕赵都市报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 任学光 通讯员 张立波)7月21日,赵县出台《赵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该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额提高1万元,支付上限由原来的3万元提至4万元。

  细则规定,城镇职工在县域外医院就医,报销比例统一上调5个百分点。由意外伤害引起的住院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额为6000元;意外身故与残疾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医保政策调整后,该县参保城镇职工、特别是危重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缓解城镇职工“看病难”。

  自2003年开始,赵县医保基金积累逐年上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此次调整前,赵县已先后2次调整过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支付上限由最初的2万元提升至现在的4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由原来的10万元调整为12万元。截至目前,该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已达258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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