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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人》:美国的粗暴司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15:57  国际在线

  

《经济学人》:美国的粗暴司法

  于2010年7月22日出版的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封面

  封面故事:美国的粗暴司法

  文章内容:2000年时,4名美国人曾因进口用塑料袋包装而不是纸板盒包装的龙虾仁而受到指控,他们被控违反了洪都拉斯都已经不再使用的法规。他们还被指控违反《雷斯法案》,这部法律禁止美国人在打猎或者捕鱼时违反外国法律,其最初的目的是预防肯尼亚的大象偷猎。但这些捕虾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法,其中3人被判8年监禁,2人至今依然在服刑。

  美国在许多方面都与其他国家不同,其中美国有很多优势,但美国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对公民管制太严。世界上每100名囚犯中就有一名美国人,被监禁的美国人多达230万人。没有哪个富裕国家像美国这个标榜“自由之地”的地方刑罚更严。美国的判刑率是英国的5倍,德国的9倍,日本的20倍。

  美国部分地区长期以来都采取强硬的司法态度,这种趋势源于40年前美国犯罪率飙升时期。当时犯罪现象上升到政治高度,选民们支持承诺严厉打击犯罪的政治家。这就造成一种“棘轮效应”(易于向上调整而难于向下调整):即立法者必须提出比其他人更强硬的打击犯罪措施。结果,自从1970年以来,美国的判刑率增长了4倍。

  美国现在需要更少、更清晰的法律,强制性最小刑期的法律应该被废除,或者被其他指导方针所取代;最危险的罪犯必须关起来,但国家应该采取更多社会措施,鼓励这些罪犯去学习和工作。美国选民迟早会意识到他们的钳制政策是不公平和无效的,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的政治家可能会得到加分。(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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