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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各色博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16:25  国际在线

  修木

  克林顿夫妇与奥巴马的确都上过法学院,也都有JD(Juris Doctor)学位,在国内翻成“法学博士”。但是这种博士与PhD(Doctor of Philosophy,哲学博士,现在泛指所有学科的博士),也就是赖斯所拥有的学位,是不一样的。

  美国的教育水准比我们高,许多专业的学制也比我们长。当律师不能只有一个大学本科学历,而是在大学毕业之后还要进法学院读一个JD。但这只是职业性教育,以三年课程为主,外加一些实习之类。这一类的职业训练在许多行业都有,包括医生、教师、MBA、图书管理,甚至新闻记者等等。

  真正的博士(PhD)需要从事独立的研究。赖斯才是读过国际关系的PhD,所以别人介绍她的时候会说“国务卿赖斯博士”。介绍希拉里·克林顿时,没有人会说“国务卿克林顿博士”。

  在法律学领域的研究型博士称为“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DJS,应该翻成“法学科学博士”。这才是与PhD相等的真正的博士学位。但是读过之后,只能做学究。就连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也没有几个人有DJS学位。

  美国大学之中的哲学、历史、文学这些文科专业的学生,成绩好的在大学毕业后通常会去申请法学院,读一个JD之后再去考律师执照。当律师不但薪酬高,而且也是当官的正途。像奥巴马、克林顿这样的人,法学院毕业之后成为社区活跃分子,组织示威、集会,筹集款项,办讲座,搞竞选……这种口才好、会弄钱、有组织能力、外表上镜的人(也就是我们那些学生干部之类的人),可以投身竞选,捞个职位。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十之八九都是这样的律师出身,有个JD学位。早两年清华有位知名学者,提出中国的人代会之中,真正的工人、农民太少,多半是官员。其实,这在美国更为夸张。

  从职业来算,美国的各级议会之中,非律师出身的人是极少数,这在他们是习以为常的。偶尔在大学里也有人会对此发牢骚,牢骚者多半是理工科的学者。每次他们想要政府多拨些科研经费,都得在国会找门路,游说议员,但却发现这些律师出身的议员,无法理解科研的意义所在。于是牢骚就来了,“唉,华盛顿都是律师当政,尽想着捞选票,完全想不到百年大计。长此以往,如何了得……”等等。

  当上总统、部长的,也多半是律师出身。但是安全与外交部门会特殊一些,会需要一些国际关系方面的专门人才。这时候,总统才会去请一位专家或教授,读过博士的PhD。最著名的例子是尼克松时代的基辛格与卡特时代的布热津斯基,俩人的英语还带有严重的外国口音,但俩人在外交上都大有建树(基辛格的中美和解与布热津斯基的以阿和谈)。这也反映出美国文化的另一个现象:聪明的学生并不愿意去读一个吃力不讨好的PhD,读法律、MBA这种职业训练要实惠得多。因而读PhD的多是新移民子弟和外国人。

  以前曾看到美国学生对学位的解释:BS(Bachelor of Science,理学学士)——Bull Shit(狗屁);MS(Master of Science,理学硕士——More of the Same(更多雷同);PhD(博士)——Piled-up High and Deep(堆砌起来的高深)……权作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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