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郭启朝
通讯员 冯云虎 屈连文
本报南阳讯 5个不务正业的男子,分工合作,分别扮成镇长、信用社主任、投资商等,仅一个多月就骗钱11万余元。前天,内乡县法院审理了这起团伙诈骗案。
郝某、冯某、张某、田某、赵某均系镇平县人。郝某、冯某、张某三人密谋后,分别于2009年11月10日、22日,驾车窜至陕西省山阳县高坝镇、扶风县绛帐镇,装扮成镇长、投资商、信用社主任,以能够利用职权之便兑换旧版人民币,但又没有足够现金,让被害人申某、任某帮忙筹钱,付给高额酬金为由,骗取申某8.48万元、任某两万元。
2009年12月2日,郝某、田某密谋后,窜至信阳市光山县县城,扮成老板的田某以看相为名取得詹某的信任后,又说兑粮票能赚高额利润,骗取詹某7000元。
警方查明,几人所得赃款全被挥霍一空。据悉,本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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