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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株连式追责”很赖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4日02:11  红网

  6月7日,四川会理县出台《关于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包户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未按时完成或协助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为被征地拆迁人直系亲属)调离工作岗位、扣发绩效工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一个多月来,约有200人受到株连。一位老师说:“这个政策太土了,简直是霸王硬上弓,逼我不认父母。”(7月23日《中国青年报》)

  拆迁遇到了难题,来个责任追究,也算是一竿子插到底工作法,你不是吃财政饭么?这个饭碗金贵,含金量高,要想继续吃,就先把自己的拆迁难题解了再说。自己不是直接被征地拆迁人,也不要庆幸,如果是亲属有协助拆迁的责任,一律适合本办法。

  如果要讲道理,能说一大堆。什么义务啊、觉悟啊、大局啊、奉献啊、带头啊……无论是哪个字眼,归根结底,既然国家养了你,你就不能看着政府遇到困难不管不顾,你必须“责无旁贷”挑起这副担子,显出风格,亮出精神,换句话说也算“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吧。

  前些年还在交公粮的时候,我还在老家乡下教书,每到公粮任务完不成时,乡政府的“伟大号召”就吹响了,各学校老师让学生回家做工作,凡是没交公粮的人家,不准学生上学。老师更是模范带头,不然滚蛋回家,叫你丢饭碗。那年月,工资都是乡政府发放,谁敢不听话?虽然都骂娘骂得厉害,但都很听话,一鞭子下去,被驯服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大家都迂腐得不可思议,没人反抗,却又压抑得很。我那时异常郁闷,可是找不到抗议的路子,听不到抗议的启蒙,甚至看不到抗议的一点亮光。就像活在闷罐子里,心急如焚。

  这样灰暗的氛围很多年来并没有得到很好改观。你看,在会理县,“株连九族”式的行政手段堂而皇之登场了,并且依然奏效。单教育系统就有30多人受到“株连”。如果一个老师没完成任务,那么不光自己职称被评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被扣掉1500多元的工资,且3年内他将没有评职称的资格,学校领导工资也会被扣除2800元,区教育局长被扣除1400元,也不能评优评先,而且要逐级究责。有的人受“株连”,差点离婚。两位法院工作人员因担心被强行调离工作岗位,只好逼家里人同意拆迁。

  岂不知,也有有心人发现,这个《追究办法》一是文件没有在文号前注明单位,只注明“【2010】05号”,二是落款与印章不相符,最后落款是会理县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盖的章印却是会理县国土资源局,三是文件部分阐述模糊化,没有根据的法律条文。这不能不让人认为,它有些“山寨”。再说,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对此表示“株连式”征地拆迁一般针对公务员,把征地拆迁责任扩大化了。这一做法从法律上讲,违反了责任自负原则。其次,“株连式”征地拆迁侵犯了公务员的合法权利,违反了《公务员法》。另外,发文政府角色定位错误。征地拆迁是民事关系,应该由建设单位和被征地拆迁人协商。政府不是建设单位的利益代表,不能以政策形式干预。

  即便在国家层面,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15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其中第4条明确规定:“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对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禁令既出,会理县违令而上,该怎么解释呢?

  有心人研究了会理县这个文件的“山寨”特征后认为,这有可能是政府故意做出来吓唬人的,只要达到迫使户主签字同意的目的,效果也就有了。如果上级部门来查,政府也可以完全不认账。这大概就是某些人的“聪明”之处。只不过,看上去赖皮但很实用。当然,从中也不难发现,那些热爱拆迁的人对“株连九族”式行政还是心怯的,毕竟法治的进步和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让人心中踏实。

稿源:红网 作者:朱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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