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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开皮包公司 非法套现40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4日02:33  海峡都市报

  “与其让人赚手续费,不如自己申请POS机刷现金”

  N本报记者 俞志村 通讯员 颜毅强

  本报讯 “与其刷卡套现,让别人赚手续费,还不如自己申请台POS机来刷现金”,抱着这样的想法,30岁的泉州洛江人彭某峰与28岁的外甥彭某堂、朋友杜某连联手开了家皮包公司,申请了一台POS机进行虚拟交易,非法套现400多万元。继7月7日彭某峰、彭某堂被洛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后,昨日上午,杜某连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洛江警方刑拘。

  彭某峰、彭某堂和杜某连均无业,3人经常聚在一起聊天,讨论最多的便是钱。2009年8月,他们突发奇想:“与其经常刷卡套现,让别人赚手续费,还不如申请台POS机来刷现金。这样既可以省钱,又可以赚钱。”

  于是,他们在万安工业区租了一间办公室,以二手车交易中介公司的名义注册了一家公司,却没有雇佣过一个业务员,也没做过一笔交易。

  同年9月,他们以公司的名义向泉州某银行申领了一台POS机。一方面,他们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办理了20多张信用卡,利用不同卡的还款“时间差”,非法套现200多万元;另一方面,他们在泉州信息平台等网站上刊登广告,声称可以提供POS机刷卡取现服务,先后有100多人与他们进行虚假交易,非法套现200多万元,3人从中牟利2万多元。

  经办民警称,这100多名与杜某连等人发生虚假交易的人违反了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管理的规定,属于违规行为,如能及时归还银行欠款,警方不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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