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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黑客”案主犯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4日02:36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株洲讯我省首例“黑客”案,日前已由株洲市芦淞区法院审结,27岁的主犯殷勇一审获刑11年。

  殷勇是株洲市人,大专文化,曾有“数进宫”经历。2007年,殷勇利用黑客手段获取了中国电信株洲市分公司两个最高级别的管理员登录账号及密码,并通过这两个管理员账号为其创设了两个非法虚设的管理员账号及较高级别的管理权限,再通过两个非法的管理员账号先后创设了18个虚设的营业员账号。殷勇非法掌控虚设的中国电信株洲市分公司管理员和营业员的账号后,他便开始对外办理宽带业务,他所提出的价格比电信公司实际对外办理宽带业务的价格要便宜许多。

  2008年,曾在电信公司当过保安、后自己也在某电脑城开设电信业务办理点的何鲲开始为殷勇招揽业务,自己再从每笔业务中赚取几十元或百余元的差价。每次接受用户宽带业务后,殷勇便利用虚设的营业员、管理员账号进入电信业务系统,在系统收费栏中虚填全免信息逃避检查,系统自动下发施工单给公司施工部门,施工部门再按单施工,用户交纳的宽带业务使用费则被他私吞。

  2009年9月,电信公司发现情况不对报案。经查,2007年11月至2009年9月案发,殷勇等人已为株洲471名宽带用户非法开通了电信使用账号,收取宽带业务使用费共计人民币51.5万余元,给电信部门造成经济损失145万余元。

  日前,经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起诉,该市芦淞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殷勇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何鲲等人也分别获刑。

  记者王兴夏 通讯员周杰来 罗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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