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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5月份以来,我省大批煤矿遭受暴雨洪灾袭击,损失严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出台相关通知,根据福建省的相关规定,对存在以下四类情况的煤矿一律不批准复工:一是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未落实;二是煤矿超层越界治理工作未落实;三是煤矿(含在建项目)的井(硐)口坐标及井下生产情况未进行实测填图,未经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核实;四是未按《福建省煤矿巷道封闭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建立封闭档案,或者矿井井下现场的密闭与档案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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