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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被烧伤90%重伤职工获赔1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4日03:3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因气体阀门失控引发火灾,正在作业的职工刘某在大火中受伤,全身烧伤面积达90%。昨天,重伤的刘某在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拿全了140万元巨额工伤赔偿款。

  2008年4月27日,靖江一家气体公司因气体阀门失控引发大火,致使正在作业的职工刘某被严重烧伤,经医院诊断全身烧伤面积达90%。刘某经靖江、无锡等地医院全力治疗,花费62万多元后,保住了一条命,但丧失了劳动能力。在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刘某当年6月被认定为工伤。2009年12月,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其为工伤四级伤残,依赖程度为“部分护理”。伤残等级鉴定后,刘某提出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一次性给其支付工伤待遇。但双方就一次性给付赔偿数额始终达不成统一。经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次调解,今年7月初,刘某终于与公司达成协议,双方约定自2010年7月16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一次性给付工伤待遇140余万元(包括公司已经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62万元)。昨天,其余额78万元被打到刘某的银行卡上。

  (郭芬芬 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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