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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检察院全国首开先河 在法院设执行监督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4日04: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湛江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朱浩、刘卫 、黄子津)昨日(7月23日),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在徐闻县人民法院设立执法监督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据悉,徐闻人民检察院在同级法院设立执法监督检察室,这一做法不仅在广东省内属于破天荒,甚至在全国也是首创。

  据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李军检察长介绍,在同级法院设立执法监督检察室,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司法体制的高效运行,积极推进“阳光”执法,从源头上、根本上治理“执法难”这一问题。徐闻县人民检察院为此与徐闻法院签订了一份《关于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执法监督检察室专门负责日常执行监督和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的申诉工作,加强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意见》还提出,在执行活动中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给予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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