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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绝不会承认科索沃独立

  联合国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22日发布“参考意见书”,认为科索沃2008年宣布独立不违反任何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塞尔维亚总统鲍里斯·塔迪奇在意见书发布后表示,塞尔维亚绝不会承认科索沃独立。

  塞尔维亚:“不承认”

  国际法院发布意见书后,塞尔维亚总统鲍里斯·塔迪奇说,塞尔维亚绝不会承认科索沃独立。塔迪奇说:“因为塞方认为,单方面、民族动因的脱离(行为)与联合国的原则不一致。”

  塞尔维亚方面认定,意见书的措辞有“细微差别”。“国际法院(的意见书)没有就(科索沃)脱离(塞尔维亚共和国独立)的权利作出判定……”塔迪奇说,“国际法院没有就问题根源给出回答,将它留给联合国大会以得出政治结论。”塔迪奇表示,正是这个原因,塞尔维亚方面将在联合国大会上努力赢得支持,争取通过一项新的联合国决议。

  俄罗斯:“不改变”

  俄罗斯外交部22日发表声明,认为国际法院意见书没有为科索沃独立提供法律支撑,俄方不承认科索沃独立的立场没有改变。声明说,意见书仅阐明科索沃独立宣言不违反国际法,没有就科索沃单方面脱离塞尔维亚共和国独立的权利作出判定。声明说:“结论中,国际法院没有就(科索沃)宣布(独立)的后果发表意见。特别是,没有就科索沃是否是一个国家以及一些国家承认这一地区(独立)的合法性给出看法。”

  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涅斯捷连科22日也表示,俄不承认科索沃独立的立场没有改变,俄将继续积极推动在安理会1244号决议基础上围绕科索沃问题的谈判进程。

  美国:“搁争议”

  国际法院发布意见书后,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敦促塞尔维亚和科索沃搁置争议。希拉里说,各国应“跳脱于”科索沃地位的议题,支持巴尔干半岛的和平与稳定,“我们呼吁那些尚未这样做的国家承认科索沃(独立)”。“塞尔维亚和科索沃均是美国的朋友和伙伴,”她补充道,“现在是时候它们搁置争议迈步前行,共同努力解决实际议题,改善科索沃、塞尔维亚和整个地区民众的生活。”

  潘基文:“避挑衅”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22日呼吁塞尔维亚和科索沃举行“建设性对话”。“秘书长强烈鼓励双方加入建设性对话,”潘基文的发言人发表声明说,“秘书长敦促各方避免采取任何可能被视作挑衅和偏离对话的行动。”潘基文表示,他会把国际法院的意见提交今年9月联合国大会讨论。

  欧盟:“促对话”

  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凯瑟琳·玛格丽特·阿什顿22日说,欧盟准备促成塞尔维亚和科索沃展开对话,提升它们加入欧盟的机会。

  她说:“欧盟准备促成科索沃与塞尔维亚之间的对话进程。对话将着眼于促进合作、在通向欧盟的路上取得进展、改善民众生活。”

  阿什顿强调,和解至关重要。“良好‘邻居’关系、地区合作和对话是欧盟得以建立的基础。”她说。

  中方尊重

  塞尔维亚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3日就国际法院发表科索沃案咨询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认为,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并不妨碍当事方通过谈判妥善解决问题。

  有记者问:国际法院于7月22日发表了科索沃案咨询意见,请问中方有何评论?

  秦刚回答说,我们注意到国际法院就此案发表了咨询意见。中方一贯主张,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当代国际法制度的一项根本性原则,是当代国际法律秩序的基础。中方尊重塞尔维亚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在科索沃问题上,我们一贯主张在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规定的框架内,由当事方通过对话,寻求彼此均可接受的解决办法。中方认为,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并不妨碍当事方通过谈判妥善解决问题。

  背景

  “参考意见书”并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裁定书

  国际法院在“参考意见书”中作出表述,认为科索沃“2008年2月17日宣布独立不违反一般国际法律、(联合国)安全理事会1244号决议和宪法框架。因此,宣布(独立)不违反任何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

  发布意见书前,国际法院一名发言人说,这份“参考意见书”并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裁定书,联合国和相关各方仍可自行决定如何处理与科索沃的关系。

  资料

  科索沃问题

  科索沃是原南斯拉夫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一个自治省。1999年6月10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1244号决议。根据这一决议,科索沃由联合国特派团管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领导的国际维和部队提供安全保障。

  科索沃2008年2月单方面宣布脱离塞尔维亚共和国成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引起争议。现阶段,包括美国、部分欧洲联盟国家在内的69个国家承认科索沃的独立地位,但俄罗斯、印度等国拒绝承认科索沃独立。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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