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西安市城改办公务员录用行政纠纷案22日宣判: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张洋诉讼请求。
2009年12月15日,原告张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在其参加的2009年陕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中总成绩第一的张竞,所学专业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求依法撤销被告陕西省公务员局录取张竞为西安市城改办科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陕西省公务员局录用总成绩第二名的原告张洋。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竞所学专业为城市与城乡管理,陕西省公务员局基于《公务员法》相关规定,认为张竞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相符,属于被告的职权范围,录用程序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