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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支出未完成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4日08:25  深圳晚报

  

保障性住房支出未完成计划
我市去年保障性住房支出仅完成计划的五成多。(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陈玉 摄

  市审计局《深圳市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提请正在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计发现,我市2009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未能完成计划等。审计报告显示,2009年度我市当年土地出让金收入为150.49亿元,扣除上缴中央国土出让金分成6009万元和返拨各区出让金分成38.62亿元,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收入为111.27亿元;当年市本级土地出让支出为105.31亿元,结余5.96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67.71亿元,2009年末土地出让金累计结余73.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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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住房支出仅完成计划五成多

  审计发现,市财政委每年在土地出让收入中专门安排保障性住房支出计划,2009年安排保障性住房支出计划4.77亿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及廉租住房建设资金4.58亿元,国土房产物业管理支出1972万元,实际支出用于收购红树绿洲经济适用房项目2.63亿元,支付住宅租赁中心业务费及维修费1822万元。

  但是,市财政委未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专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记者算了一下,在社会急需保障性住房以应对高房价的时候,我市去年保障性住房支出仅完成计划的五成多一点。

  处理意见:

  市财政委应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建立专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第三条“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根据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核拨所需资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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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余资金还在“睡大觉”

  审计发现,市财政委将以前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结余及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转入预算外账核算,至2009年12月底,预算外国土资金结余30.80亿元,保税区国土资金结余6.15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2.22亿元,合计结余39.17亿元。市财政委反映,部分结余资金将用于支付带有结转计划的历史项目所需资金。

  审计还发现,市规划国土委管理的以前年度土地出让金账户资金有待清理,至2009年12月底,以前年度结转的出让金银行存款资金余额4.64亿元,其他应付款6.03亿元。2008年8月,原市国土房产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理业务,约定2008年11月完成,但至2009年12月底该项清理工作仍未完成。

  处理意见:

  为加强对土地出让支出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应联合有关部门,对与以上结余有关的资金计划和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保留必要资金,注销闲置计划,将土地出让收入的实际结余纳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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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开发专项支出管理有点乱

  2008年至2009年,我市在土地出让支出项目中安排了耕地开发专项支出,用于我市的基本农田改造试点项目,至2009年11月底财政共拨付补助资金3666万元。审计调查发现,经市基本农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深圳市基本农田详细规划》没有明确改造项目中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及农业研发、加工、检测检验等配套设施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不利于规范项目工程成本管理。

  审计调查还发现,原市农林渔业局和6家基本农田改造试点企业签订的《深圳市基本农田改造试点建设合作协议》中有关工程进度确认和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不够细化,在执行协议时容易造成甲乙双方对协议条款的不同理解,影响基本农田的改造效果;由于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该局对项目设计的审批、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检查和对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也未及时开展。审计期间,市农业和渔业局已着手制订基本农田改造工作管理制度并完善各项管理措施。

  处理意见:

  市农业和渔业局应尽快完善管理制度,纠正在试点过程中发现的管理问题,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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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丰花园补地价款1187万未收回

  福田区上梅林凯丰花园由深圳凯丰特种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深圳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公司”和“佳和公司”)于上世纪90年代合作兴建,由于凯丰公司和佳和公司当时未按照规定补缴地价款和办理预售许可证就将房产销售给小业主,造成小业主长期办不了房产证,小区业委会空缺,治安混乱。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2009年9月28日第17期《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纪要》精神补办相关手续,市规划国土委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4月与凯丰公司和佳和公司签订了两份《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书,约定两公司应补缴地价款1187.6万元,至审计日,这部分应补缴的地价款仍未及时收回。

  处理意见:

  市规划国土委应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土地受让人依法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严格按照约定条款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对于未按时交纳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追缴”的规定,追缴上述应补缴地价款,保障土地出让收入足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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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储备土地还“流浪在外”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深入实施南头半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2007年市政府确定按照南山区政府提出的方案解决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问题:对森帝木业公司所在的T101-0007号宗地的用地功能进行调整,宗地50%的土地由政府收回并纳入土地储备,其余50%的土地作为经营性用地实行公开挂牌出让。原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已于2007年11月6日向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发出收地通知书,收地面积101575.70平方米;并于2008年11月公开拍卖了其中49581.66平方米的土地,但剩余应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地块,至审计日市规划国土委、南山区政府未及时移交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管理,不符合《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市储备土地实行统一储备、统一管理”的规定。

  目前,这部分储备用地的一部分地块因地铁2号线建设由南山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置换提供给南山开发集团公司作为临时化肥堆场。

  处理意见: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区政府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认真执行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按照《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尽早办理移交手续,将上述政府储备用地纳入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管理,避免产生储备土地上的违法侵占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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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笔工程款提前了9个月支付

  审计抽查发现,原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8年委托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实施房地产市场诚信系统重建项目和房地产市场与行业管理系统建设及年度维护项目,合同中均约定最后一笔工程款(分别为24.05万元和71.5万元)在项目终验后第13个月付款,实际两个项目都是2009年8月验收,12月就支付了最后一笔项目款,与合同约定的时间不符。

  处理意见:

  市规划国土委应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形式给付项目款,保证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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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炮轰

  土地增值税不严格清算

  恐数百亿土地增值收入落入开发商腰包

  本报记者蔡志军报道“相比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增值税才是财税收入大头,却未严格清算,致使数以百亿计的土地增值税未及时征收,恐落入开发商腰包。”在昨天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高云峰炮轰土地增值税不严格清算,让开发商们获得巨额不义之财,而让平民百姓成为高价房的“奴隶”。

  高云峰以深圳湾为例说,这里的几块土地算上地价和建造成本,开发成本不过4000~5000元/平方米,销售价格超过3万元/平方米,土地增值2.5万元/平方米,增值率全部超过100%,这几块土地增值收益可达到600亿元,按应缴60%的税率来算,国家可获得土地增值税300多亿元。

  “但是实际情况呢,这几块土地只缴纳土地增值税12亿元。”高云峰说,因为税务部门只按2%的税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却不清算实际增值收益。高云峰认为,税务部门征收土地增值税不力,原因可能比较复杂。

  高云峰表示,这种税收不公的做法,将形成巨大的社会矛盾,工薪族月薪1万元,一年要交个人所得税2000元,而开发商在预缴2%的土地增值税后,把土地一转手就获利数十亿元,却不用交税。

  “应对土地增值税征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高云峰说,此举将为深圳市开辟巨大税源,为深圳市做出巨大贡献。

  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担心如果对土地增值税应收尽收的话,会不会使开发商转移成本,进一步推高房价。

  对此,高云峰表示正好相反。“房价越高,增值越多,缴税就越多,开发商不会涨价。”

  税务部门回应:

  上半年已清算百余土地增值税项目

  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不严格的质疑,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审议现场即予以积极回应。这位负责人表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刚刚开始,今年上半年已清算了100多个项目,财政收入因此增长较多。

  这位负责人说,我市土地增值税是2005年11月开征的,规定楼盘销售3年后,不管是否售完,都必须进行清算,因此,实际清算工作是去年才开始的。

  据悉,今年我市继续加大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上半年我市土地增值税完成2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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