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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和公安部通报大连输油管道火灾事故原因

  

安监总局和公安部通报大连输油管道火灾事故原因

  这是7月18日拍摄的大连港爆炸事故后海中沉积的原油。凤期 摄

  安监总局和公安部23日在通报大连中石油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经初步分析的原因时说,在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负责作业的公司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了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

  安监部门和公安部的通报指出,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的原因是,在“宇宙宝石”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辉盛达公司和祥诚公司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分析中。

  两部门表示,这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大火持续燃烧15个小时,事故现场设备管道损毁严重,周边海域受到污染,社会影响重大,教训极为深刻。

  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诸多问题:一是事故单位对所加入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二是原油脱硫剂的加入方法没有正规设计,没有对加注作业进行风险辨识,没有制定安全作业规程;三是原油接卸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指挥协调不力,管理混乱,信息不畅,有关部门接到暂停卸油作业的信息后,没有及时通知停止加剂作业,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管理,现场监护不力;四是事故造成电力系统损坏,应急和消防设施失效,罐区阀门无法关闭。另外,港区内原油等危险化学品大型储罐集中布置,也是造成事故险象环生的重要因素。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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