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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蒋铮报道:从2005年就动工建设的“小蛮腰”———广州新电视塔,为何时至今日才突然“折腰”10米?昨天,记者向各相关部门了解,得到的结论似乎是“卡在时间点上”。
昨天,规划部门表示,新电视塔的高度是通过国际竞赛确定的,国际竞赛方案确定的高度是610米,规划无特殊控制要求。基于新电视塔建设工程较久,而空管部门的评估意见需时较长的现实情况,规划局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按国际竞赛优胜方案批准了新电视塔的建设,作为设计方案的把关者,他们将控高的把关权给了建设方,要求建设方必须取得空管部门的意见并按其要求办理。但建设方到最近才得到空管部门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新白云机场2004年8月5日投入使用,新电视塔2005年动工,而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关于保护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的通告》则是2006年6月1日发布的。《通告》称,在白云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必须按规定向市或者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者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核其是否符合机场净空保护的要求。据介绍,净空是指机场对周围障碍物高度的限制规范,白云机场净空范围为机场周边55公里以内。
也就是说,新电视塔在设计、开工时,还没有白云机场限高这回事。有关人士也透露,新电视塔在规划审批时,曾咨询过临近军用机场的控高标准,符合该机场的控高标准。但对于白云机场,则没有事先征求意见。
所以可以推论,向空管部门咨询限高要求,是客观上不得不做的“补课”功夫。据了解,广州市曾就电视塔的“保高”问题多次和空管部门协调,但最终还是不能避免“折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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