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四版一角纸币。
前日,(武汉)市民陈先生到武昌中南二路的联合一百超市购物时,他拿出1张“一角”纸币买塑料袋,超市营业员却拒收,理由是陈先生使用的人民币是第四版,市场上已不流通了。“如果第四版人民币已退出流通领域,肯定会有公告,我怎么会一点都不知情呢?”陈先生很纳闷。
昨日,记者特意来到该超市买了一包泡面,然后同样拿出一张第四版的“一角”纸币用于结账,果然,对方称:“这是第四版人民币,我们接到主管通知,已经不收了。”
但是,记者随后走访了亚贸武商量贩、洪山华夏便利超市、黄鹂路中百超市等超市,这些超市均接收了第四版“一角”纸币。
第四版人民币还能不能流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陈先生持有的第四版“一角”纸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套人民币,目前仍然可以在市场流通(如图)。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如果消费者使用的人民币是正在流通中的人民币,那么超市收银员的拒收行为就是违法的。(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李茜 吴海燕 李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