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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株连式拆迁的关注,不能止于文件废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5日00:38  红网

  四川会理县出台文件实行株连式拆迁。事件被《中国青年报》于7月23日披露后,引来一片质疑。我也曾在当天发过一篇小文谈论此事,文末我是这样说的:既然出台了《关于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包户责任追究办法》,既然敢于公然和国务院的通知唱对台戏,既然已经有员工因此受到追究,那么不妨等等看,看看这个《追究办法》的寿命究竟有多长,看看出台《追究办法》的相关领导会不会受到另一种追究。

  没想到,还不到一天的功夫,又传来了新消息。7月24日,同样来自《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会理县废除株连式拆迁办法,将严处违法征地。文中还公布了会理县政府就此事提出的五点处理意见。

  看来这份所谓的《追究办法》就此夭折了。从今年6月7日出台,到现在也不过一个半月的时间。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这份文件却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近200人因此受到牵连,有人被迫做家属工作,有人被停止工作,也有人不得不违心地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现在,文件已经废止,废止的缘由不是会理县领导的主动纠错,而是因为这件事被曝光,这才令人回味。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不是因为《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报道,那么这份《追究办法》很可能会继续得到执行。从这件事上,可看到舆论监督的巨大威力。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会理县领导的心虚。他们心里非常清楚,这么做,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本见不得阳光,所以一篇报道就把这个株连式拆迁办法给终结了。

  然而,这份《追究办法》虽然短命,但是它产生的负面影响却依然没有消除。即便是会理县针对这件事提出的五点处理意见,也无非是加强配合、规范行为、严格管理、健全机制等熟得不能再熟的一堆空话套话。已经被停止工作的员工怎么办、扣发的工资是否补发、被迫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所有这些问题,意见中都没有涉及。更主要的是,这份《追究办法》是如何出台的,相关领导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对其应该怎样处理,意见中更是极力回避。

  其实明摆着,在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株连式拆迁,不是哪个职能部门单独能够办得到的。提出现在的五条处理意见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初制定株连式拆迁办法的人。自己处罚自己,至少在目前,我想会理县的相关领导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更没有这么大的勇气。会理县的领导可以选择性失明,可以轻描淡写地翻过这页,公众未必会就此罢休,作为理会县的上级主管领导,对此更不能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国务院办公厅5月15日下发禁止株连式拆迁的紧急通知,会理县6月7日就出台了《关于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包户责任追究办法》,对于这种顶风作案的行为,必须严厉惩处,按通知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务院的通知精神真正得到贯彻实施,才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才能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有效避免类似株连式拆迁等现象的再次发生。

  继续关注并期待着。

稿源:红网 作者:大漠轻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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