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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思然 穆平)“检察建议真是解决了俺们的大难题啊!”山东省肥城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孙建军日前接到了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宋绪水打来的道谢电话。

  今年初,肥城市检察院确立以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子。民行科干警主动深入市财政局、物价局等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调查研究,细致摸排线索,全面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运营情况。4月初,民行科干警在市国土资源局走访时,得知了开发商某房产公司长期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原来,肥城市国土资源局在2007年6月拍卖某地块时,该房产公司以总价款1445.4万元拍卖竞得。双方约定了2008年5月1日前付清全部地价款。该房产公司在缴纳土地出让金900万元后,剩余的545.4万元却一直拖着没缴。

  该院深入调查后,初步断定房产公司不缴剩余出让金没有正当理由,遂向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民事督促起诉检察建议书,明确了具体的催缴日期和逾期不缴通过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的日期。市国土资源局迅速向房产公司发出限期缴纳通知书,并告知房产公司逾期不缴的后果。6月10日,房产公司主动缴清了拖欠的土地出让金。

  该案的成功办理引起了肥城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均作出批示,要求市财政、国资等有关部门,与检察院搞好对接,理清国有资产及债权现状,专案督促政府欠款的追回。

  “今后,我们将充分运用民事督促起诉手段,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时发现社会管理部门在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尽快解决问题。”肥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宏伟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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