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丈夫捅死情敌 死缓终获改判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袁黎 实习生贾静梅 易婷婷)妻子恋上他人,愤怒的男子在街头捅死情敌,男子一审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昨日,该案经省高院终审判决,认定死者与有夫之妇同居负有一定责任,依法从轻改判有期徒刑15年。

  孝感男子覃广(化名),今年32岁,在汉务工。法院审理查明,去年4月妻子告诉覃广自己喜欢上他人要求离婚,覃广不答应,妻子离家出走与情人江程(化名)同居,覃广怀恨在心。

  去年7月15日上午,覃广在东西湖吴家山街遇到江程,两人生口角并扭打起来,覃广掏刀刺中江程,江程抢救无效死亡。7月31日,覃广被刑拘。

  今年3月24日,武汉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覃广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其赔偿江程家属2万元。判决下达后,覃广及死者家属均不服上诉至省高院。二审期间,覃广家属主动赔偿江程家属5万元,取得对方谅解,表示同意从轻处罚覃广。

  终审判决认定,覃广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害人江程在明知情人是覃广妻子还与其同居,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责任,此外鉴于死者家属已与覃广达成赔偿协议并表示谅解,综合认定覃广具有法定从轻判处的情节。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