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有句俗话,“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是,生活中却有很多人,只要染上赌博的瘾就难以自拔,不仅为此耗尽资财,赔上家庭,甚至还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本报7月20日法治版刊登的《三百多万公款砸进网络赌博“黑洞”》一文中的李某,即是其中之一。
李某1986年进入江汉区工人文化宫当学徒工,后因工作出色先后担任出纳和会计。2006年他迷上网上赌博,很快输掉积蓄。后为筹赌资,李某打起公款的主意。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间,他先后4次挪用单位330万余元,全部用于网上赌博。2009年9月,李某再次挪用上级单位拨款时被发现,后在领导及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近日,涉嫌挪用公款的李某,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都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挪用330万余元用于赌博的李某,自然也难逃法律的惩罚。
由于勤奋肯干,李某从最基层的学徒工成长为单位会计,而沉溺赌博却让他的命运出现了转折。可惜的是,在耗尽积蓄后,李某不仅没幡然醒悟,竟为筹赌资挪用公款,可谓一错再错。其实,赌博的危害人人都清楚,可仍有人前仆后继,根源不过一个“贪”字。李某的结局,就是对嗜赌者最好的警示。(记者叶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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