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陆一波)记者从金山区获悉:金山新近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加大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实施意见》,金山将新增近1000万元资金推进节能减排。
《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全区用能总量增长必须控制在5%以内。年内力争完成60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0项节能技改项目,并对40家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据悉,金山还将实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问责制、评估审查制和能源利用状况月报制三项节能制度。除年综合能源消费5000吨以上标煤的重点用能单位需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月报制度外,全区重点用能单位都要完成能源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