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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贴“合格证”警车 8月15日起一律查扣

  

未贴“合格证”警车8月15日起一律查扣
警车上检测线

  昨日开始,成都市公安局对符合警车管理规定的4000多辆警车核发“四川省公安厅警车集中清理整治合格证。”从8月15日开始,成都公安机关警车需经查验合格,并贴上《合格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凡验收不合格的警车要立即整改,没有粘贴《合格证》的警车禁止使用,发现一律查扣。

  4000辆警车核发“合格证”

  “为集中核发‘合格证’,我们在全市指定了6个车管场所。”据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民警何林介绍,此次核发范围包括全市公安机关已注册登记的制式警车,并通过前期的清理整治,经本级公安交通管理和纪检督察部门审查,全市符合《警车管理规定》的警车大约有4000多辆,核发时间为昨日、今日两天。

  昨日上午,成都市车管所,4000多辆警车整齐停放在广场上接受统一查验。在现

  场,督察民警首先逐车逐证核对警车的行驶证,看其是否年检合格,随后查验警车的外观标识是否规范,车身外观是否喷涂规范,车牌、车证和警灯是否齐全,车身上的侧号和放大号是否完整。通过仔细查验确认合格后,督察民警才将一张正面标有“四川省公安厅警车集中清理整治合格证”字样的标识,贴在警车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何林称,核发《合格证》时,需三证齐全,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年检合格证以及警

  灯、警报器使用证,同时,还要现场查看车架号、发动机号,有无安全隐患等,任何一条不符将不予核发。

  “如果没有年检合格标志和‘合格证’,将一律被查扣。”何林表示,8月15日起,成都市公安局警车治理办公室将会同各级交警部门开展联合路检路查。

  不贴证警车一律查扣

  凡发现未按要求审验合格并粘贴“合格证”上路行驶的警车,所持“合格证”与实际

  车辆不符的警车,以及审验不严、弄虚作假骗取“合格证”或擅自发放“合格证”的警车,将一律查扣,所挂车牌一律强制作废,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警车是指外表喷涂警用标志的车辆,并不包括“O”牌车。如果市民发现未粘贴合格证上路的警车,可向公安机关或110举报。

  据了解,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警用车辆的日常监督,杜绝假冒警车的违规使用,杜绝问题警车上路行驶。查验过程中,如检测到不能上路的,将予以报废。警车专项治理查验合格证发放后,全市将为合格警车建立档案,对不合格警车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封存、改喷、注销、变更等措施。

  特别提醒,对一些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8月7日还可前往车管所进行查验粘贴。

  市公宣记者牛莉摄影刘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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