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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或通过行政命令开展对朝鲜金融制裁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5日17:14  环球时报

  环球网记者谭利娅报道,据韩联社7月25日消息,一名韩国政府高官25日就美国的对朝金融制裁表示,美国可能会将行政命令制定为一种法律依据,并通过行政命令开展对朝鲜金融制裁措施。

  该高官还表示,美国在考虑将对朝制裁范围规定为三大类——武器、奢侈品、毒品和假烟、伪钞等非法行为。

  综上所述,美国将为对朝金融制裁制定新的法律和制度依据,即行政命令,而不是采用2005年9月根据爱国法第311条采取的BDA式金融制裁方式。

  报道表示,目前美国根据第13382号行政命令将朝鲜原子能总局、朝鲜檀君贸易公司等23家朝鲜机构和企业,以及端川商业银行行长金东明指定为制裁对象,并研究加强和扩大制裁的方案。

  就此,美国国务院朝鲜和伊朗制裁调整官罗伯特•埃因霍恩(Robert Einhorn)将于下月初访问韩国,同韩国政府协商包括行政命令在内的对朝金融制裁推进方案。在访韩前后,他还将访问日本、中国,以及东南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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